广州郁花源花卉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钟志欣、王兴一、李海萍、杨秋萍、张相志、谢爱、陈海珍、蔡敏敏、龙玉琼、黎云辉、陈淑林、周少凤、张洁洪、王兰仂与被申请人广州郁花源花卉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149-162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5年1月17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王兴一等14位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合计149028.4元,具体支付期间及金额明细见附表一。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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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中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表:穗荔劳人仲案〔2025〕(149-162)号裁决结果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