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广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蔡礼泽:
本委于2025年3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萌与第一被申请人致尚(广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蔡礼泽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958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5年6月8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驳回申请人全部的仲裁请求。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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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朱淼、冯可欣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威廉希尔中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