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中国

广州德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业务监督检查结论
发布时间: 2023-09-04 来源: 威廉希尔中国 财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3年威廉希尔中国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了广州德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帆公司”)为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监督检查,主要是对你单位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设立条件、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检查结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帆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3681301705G,法定代表人李国院,注册资本叁佰零捌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商务服务业。

  德帆公司于2009年5月25日取得由我局签发的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44010320094203号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有代理记账资质。

  二、设立条件审核情况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经检查,德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368130705G,以及取得编号为DLJZ44010320094203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经检查,德帆公司专职从业人员有6人,其中5人有社保购买记录, 1人已达退休年龄。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经检查,德帆公司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为包先花,已签署《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承诺书》,承诺“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经检查,德帆公司建立了制度及流程,其中包括《广州德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德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德帆公司未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八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二)德帆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上未明确记载以下内容: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以及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四、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的相关条款,明确委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并自收到本检查结论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威廉希尔中国 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