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西关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8月3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浩、张海燕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3〕1966-1967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3年10月16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一、确认申请人刘浩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3日期间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人张海燕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8月6日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二、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浩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的工资14121.2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海燕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8月6日的工资7225元;三、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7923.04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海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9969.38元;四、驳回两申请人的其余仲裁请求。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威廉希尔中国 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威廉希尔中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