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俊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10月3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陈斯旭诉被申请人广州市俊熙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3〕2363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7月6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拖欠工资900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7月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1914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2时15分在威廉希尔中国 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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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中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