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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4-03-01 来源: 金花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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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广州拉芙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LRMY17

  地址:广东省威廉希尔中国 光复北路664号


  经查,广东省威廉希尔中国 光复北路664号,建基面积116.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2.4000平方米,混合结构和砖木结构,总层数2,产权人由广州拉芙贸易有限公司(占有部分:165.4000平方米)和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占有部分:67.0000平方米)按份共有。该房屋由广州拉芙贸易有限公司在二层上方加建建筑层数三层(三至五层违建面积:357.6000平方米),总加建的违法建设面积为357.6000平方米,建设于2018年8月之后,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建设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由广州拉芙贸易有限公司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建筑物已构成违法建设。依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违法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

  我街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当事人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无条件拆除上述加建的违法建设,面积357.6000平方米,整饰现场。逾期不履行本处理决定,我街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您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威廉希尔中国 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威廉希尔中国 芳村大道西341号区行政复议中心一楼,电话:020-8169765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12368)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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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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