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部门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求,我街道现有一批已到报废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需进行报废处置。
我街道拟对该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南源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1560474)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pdf
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