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美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7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谢钊朋诉被申请人广州恒美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4〕1526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10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28000元;三、被申请人支付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0302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15分在威廉希尔中国 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威廉希尔中国 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肖佳、杨健鸿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威廉希尔中国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