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
10月29日下午,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区水农局、环保局、城管局及属地茶滘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交办问题解决方案,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协同厂房”建在6米管理范围内及存在3处排水口痕迹,图1“协同”字样是葵蓬联社集体物业,协同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搬迁至今,厂房处于空置状态。图2排水口经核查为路面排水口,已于2018年10月27日进行封堵。
问题二:西漖涌主涌与西漖2号支涌有建筑垃圾和一根树干、潲水集中收集点,图3、4“树根、潲水集中点”,已于10月28日清理完备。
问题三:西漖2号涌6号桥有无名玻璃加工作坊一处,西漖2号涌7号桥有无名木材加工作坊一处,图5、6、7位于葵蓬路94号之一、二,经区环保局现场确认,此两处为同一营业主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名为“广州洁能水族用品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彭广能。西漖2号涌6号桥边玻璃加工作坊面积约800平方米,主要为玻璃鱼缸的组装、存放、销售,没有加工打磨等工序,不存在环境污染;西漖2号涌7号桥边木材加工作坊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为玻璃鱼缸木质底座的制作、存放、销售,现场有木材锯机一台,空压器一台,存在有木材开堺加工等生产工艺,其产生的木屑粉尘未经治理设施处理排放,且未经环评审批。区环保局已对该加工作坊下达责令整改文书,要求停止木材加工。如整改不合格,将在今年底前关停。
问题四:西漖涌对岸葵蓬明华综合市场东北角的明渠,图8经水农局排查,该处为上游花场灌溉水源及排放口,并不涉及截污管错接或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全问题。
问题五:葵蓬一队水闸旁两处建筑部分主体没有清拆,图9一个是葵逢岸边街11号房屋位于葵蓬涌综合整治工程红线范围,已完成该址征收工作,拆除时会直接影响12号房屋的安全;另一个葵蓬岸边街12号,对农水局的补偿安置方案存有异议,该部分至今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又因该房屋需要全部继承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才可以将弃产补偿款划入住户账户。建议区河长办牵头,协调区水农局、执法局、茶滘街在今年12月底前对岸边街11号进行拆除;区河长办协调区水农局加紧做好岸边街12号动迁工作。
问题六:葵蓬一队水闸旁堆积建筑垃圾,图10、11主要是区农水局葵蓬一队水闸重建工程暂时停工,后续施工还要加高,目前已用环保网对施工现场部分裸露建筑余泥进行覆盖,协调区水农局加快完成施工。
专此函复
附件: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整改情况表
茶滘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