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漖街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事项信息
一、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级事项:办事指南
二、公开内容
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办理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非本市户籍,但与本市居民共同生活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申请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享受的,也可随户主一起申请居住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市内可迁移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中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且无业的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离婚后无法分户的原配偶;省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80元。
申请材料:
身份证
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
办理流程:
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签署申请低保的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街道办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初审:街道办事处开展入户调查核实,进行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以及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认定: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确定保障金额并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30日内向申请人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予以公示。
办理时间:工作日AM9:00-12:00,PM14:00-18:00;
地点:威廉希尔中国 浣花路浣南街4号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联系方式:
81408620(东漖街民政科)、81401376(东漖社区居委会)、81483858(芳和社区居委会)、81681153(芳村花园社区居委会)、81623479(西塱社区居委会)、81506286(康乃馨社区居委会)、81335840(裕安社区居委会)
三、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019年修正)
东漖街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事项信息
一、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级事项:办事指南
二、公开内容
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2.办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本市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无生活来源:申请人及其共同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认定符合本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财产限额标准的。
(3)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符合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供养待遇:按本市低保标准的1.6倍和现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间择高享受;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的供养金通过社会化发放,拨付到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供养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2)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级确定,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分别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30%、60%确定。
(3)其他保障:按本市社会救助相关规定,享受住房保障、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临时补贴、消费性减免等优惠政策。
4.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
办理流程:
(1)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签署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3)受理: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规定及认定标准的,街道办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初审: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按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以及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
(5)审批认定: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确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予以公示。
6.办理时间:工作日AM9:00-12:00,PM14:00-18:00;
地点:威廉希尔中国 浣花路浣南街4号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联系方式:
81408620(东漖街民政科)、81401376(东漖社区居委会)、81483858(芳和社区居委会)、81681153(芳村花园社区居委会)、81623479(西塱社区居委会)、81506286(康乃馨社区居委会)、81335840(裕安社区居委会)
三、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019年修正)
东漖街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事项信息
一、公开事项
一级事项: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申请
二级事项:办事指南
二、公开内容
办理事项: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申请
办理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低于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家庭财产等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
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标准:
(1)分类救济金: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全日制在校就读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学生(含本科);无子女的老年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患重大疾病人员(能提供有效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特定项目证明书),可按低保标准的20%领取生活补助金(同时符合两项或以上的人员,不重复计发生活补助金)。
(2)其他保障:按本市社会救助相关规定,享受住房保障、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临时补贴、消费性减免等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签署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3)受理: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街道办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初审:街道办事处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以及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认定: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确定保障待遇(分类救济金)并发放《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并予以公示。
6.办理时间:工作日AM9:00-12:00,PM14:00-18:00;
地点:威廉希尔中国 浣花路浣南街4号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联系方式:
81408620(东漖街民政科)、81401376(东漖社区居委会)、81483858(芳和社区居委会)、81681153(芳村花园社区居委会)、81623479(西塱社区居委会)、81506286(康乃馨社区居委会)、81335840(裕安社区居委会)
三、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019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