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二级事项: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逢源街来穗中心
办理条件: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
办理流程:填写《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表》和《广东省居住证(换)领、签注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所需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③居住登记回执④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办理居住证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粤价函[2010]6号、2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