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提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664号)要求,我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在2020年11月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威廉希尔中国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
我区纳入办学水平评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6所,经办学水平评估合格机构2所,存在问题暂停办学机构4所。
二、总体评价
本次评估对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根据评估情况反映,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制度建设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良好,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打造自身培训品牌,积极制定党建相关制度及方案。
三、存在问题
根据评估情况反映,存在以下问题:
(一)日常工作台账记录不齐全。部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缺少边做服务边做记录的习惯,导致本次办学水平评估中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数据资料与统计台账不完全相符,影响评估工作进度。
(二)职业培训量出现不同情度下滑。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自身经营、市场竞争及政策调整等多种内外因素影响下,存在不同程度的培训量下滑,其中4所培训机构因各自原因停止租赁场地,暂停办学。
(三)专职教职工人员不足,师资队伍不稳定。个别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有专职教师人数不足、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比率偏低,教学水平未能与本市产业升级转型所需的技能人才培训相适应。
四、对今后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教学评估工作。开展教学评估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评估,促进培训机构提高规范办学的意识与办学水平。因此,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查找原因,逐一整改,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二)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评估不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应暂停办学,暂停办学期间不得从事培训活动,恢复办学应当向区职业能力建设中心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
(三)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要求,依法依规办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把握培训市场新动向、新需求,不断完善教学设施,增设与本市本区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附件1.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一览表
2.存在问题暂停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一览表
威廉希尔中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1
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一览表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存在问题暂停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一览表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