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
2011年,花地街道办事处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1.2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0.3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2万元。
花地街道办事处包含4个单位(花地街办事处本部、花地街文化站、花地街社区中心、花地街出管中心),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一)公务用车购置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全年新购置车辆 0 辆,购置支出 0 万元。
(二)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1.2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计生检查、城监巡查、维稳跟踪、征兵审查、创文创卫巡查等等工作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35万元。
花地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具体有“花地人家”、“新隆沙经济圈”开发等招商引资工作,“立白大厦”项目拆迁工作,国家创建检查工作,先进社区基层党组织检查工作,维稳信访检查工作,计生国检工作、扶贫交流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