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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威廉希尔中国 公安分局2011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3-04-28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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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精神,公安预算资料定为“内部”,因此我局部门预、决算不予公开。我局201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按区财政局规定予以公开。

     2011年,我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61.8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31.9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29.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1.94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开支内容包括:

     2011年更新购置车辆4辆(其中广播车2辆,购置费23.16万元;公安业务侦查用车2辆,购置费61.32万元),更新购置支出合计84.48万元。另外,黄标车淘汰更新800万元是按照区政府批文(荔府办文字[2010]0569)“先由区财政预算暂付,按财力分年度列入区公安分局部门预算”在2011年预算中安排的分期款项。

我局201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47.46万元(汽车平均每辆2.22万元;摩托车平均每辆0.1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公务用车、治安巡逻、公安业务侦查、重大活动安保、跨省市追逃等工作所需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中车辆保险及其他费用支出143.98万元,车辆维修保养费支出306.92万元(平均每辆汽车0.72万元),车辆燃料费496.56万元(平均每辆汽车1.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9.90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我局主要用于警务合作,公安机关合作与交流、警务协调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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